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

對王菀之言論及《蘋果》失實報道的回應

王小姐你既然解釋和道歉了,我再沒有追究的必要,有關「罷聽罷唱」我現在收回。如果我的文章帶來各位不安,我也致以道歉。但你切記下次發表時真的真的要想清楚,因為「一言既出,駟馬難追。」

至於王小姐說有人以「親共」、「收黑錢」、「曲線挺梁」、「出賣香港」、「抽水保飯碗」、甚至「名妓」、「垃圾」等字眼形容她,那些人不該的言論,王小姐和粉絲大可以一笑置之。願主祝福你。

另外《蘋果日報》「王菀之再貼文回應 承認衝動」,不點名批評輔仁媒體多篇文章「將王菀之講嗰班『大感勝利』嘅人對號入座、當成係傳媒」一事,我先謹此澄清,包括我在內的有關文章,均沒有將「大感勝利」當是所有傳媒,而真正指的是「追蹤梁振英的傳媒」。對於《蘋果日報》失實的報道,我對此表示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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