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

不要再倒耶穌米好嗎?

Patricia Wong臉書截圖

《聖經》說過不可隨便論斷弟兄姊妹,但見到這一件基督徒「義工」涉嫌「攞著數」一事,身為主內弟兄的我,有必要談一談。身為基督徒,我不希望這事是真的,不過我覺得用這樣方法去佔便宜,確是匪夷所思,令人費解。

我不知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,但單從臉書Patricia Wong的分享一看,我見到他們犯了兩項錯誤,我嘗試用《聖經》解釋去指正,若解釋不恰當敬請賜教:

----------

1. 貪婪膳食、據為己有

「義工」貪婪明哥的免費膳食。的確,他們向明哥索取食物,你情我願,在表面上不成問題。但他們明知明哥做善事幫人而那些食物是留給窮人之情況下,貿貿然去將膳食據為己有。無論是五餸一湯,抑或只是一隻雞腿,他們仍是貪婪。

說到這裡,我想到《聖經》中以色列人亞干的故事(〈約書亞記〉第七章)。亞干本是猶大支派,擁有許多福分。如果他忠心遵行神的旨意,有可能成為彌賽亞的祖先。但他一次戰役中違背神的約,一時貪念之下取了一件當滅的衣服和一些金屬,結果牽連全民受到咒詛,除了打敗了仗,還民心渙散。最後亞干經約書亞揭發後被誅九族。

十誡中的最後一條誡命是: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、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、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(出20:17)親愛的「義工」啊,既然是別人的食物,而且是將會送給窮人的,就不要求明哥為你們「施捨」,除非你們真的是身無分文。現在你們取了食物,不單自己受罪,就連我們所有基督徒也受盡千夫所指,何必呢?

2. 行事張揚、恐人不知

做義工、行善事,本來是值得表揚的,但是如果他們將自己的善事張揚出去,就等如富商陳光標向人吹噓自己在汶川地震救了很多人、捐了很多錢支援一樣,除了被神指責外,更被人質疑其背後動機。耶穌說:

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,若是這樣,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。所以,你施捨的時候,不可在你前面吹號,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,故意要得人的榮耀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。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」(太6:1-6)

身為基督徒的你們,難道你們忘記了昔年耶穌的教訓麼?你們這樣因著要得食物而向明哥張揚善行,和那些「假冒為善的人」有甚麼分別呢?好端端一件善事,就是因為一個惟恐天下人不知的心態而給搞砸了。

----------

我看見網路上對基督徒的連綿罵聲,除了惋惜之外,就是惋惜。你可能會說:「咁小事,邊有人知吖?」那你就太傻太天真了!現今網路科技發達,香港人,尤其是基督徒,在公眾場合的一舉一動,都被人監察著。稍做一些常人不認同的行為,都有機會被人在網路大造文章,說教會出產了假冒為善的偽君子。不過,我倒認為這不是基督徒應埋怨的東西,反而這是一個好的機遇,令到他們更能在世人面前懂得警醒自潔,作主貴重的器皿。如果是真正的神的兒女,就不會故意失見證。

無時無刻都表明是神的兒女,其實是必要的。當然,若果將認信變成吹噓,並作為佔便宜的工具,那就是反宣傳了。昔年耶路撒冷有一些法利賽人和不少所謂的宗教領袖在倒耶穌的米,現今香港也有不少所謂的基督徒,從高官、某些建制派議員、到少數小市民前仆後繼地為耶穌作反宣傳,真的叫我們傷心。如此下去,願意信耶穌的就只會更少。

所以,為了耶穌、為了基督徒、為了明哥、為了未信的人,不要再倒耶穌米好嗎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